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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德尔带着人从大明村庄那里离开后,心中盘算着这次自己能收获多少利益。

他其实并不是新西班牙官方的人,而是一家粮食公司的老板,在加利福尼亚州有着不少农场。

他手下管理着好几千人的印第安奴隶,还有一支大概两百人的武装护工队。

之前朱昭煜买的粮食就是从他这里买的。

当时菲德尔一眼就看出了朱昭煜等人和普通印第安人的区别。

经过多方试探和之前朱昭煜售卖部分茶叶的行为,菲德尔最终确定,朱昭煜手中仍掌握着一批从东方带来的茶叶和香料。

茶叶这东西如今仍然是值钱的。

这下,菲德尔就起了心思。

正所谓,杀人放火金腰带,虽然菲德尔并不知道这句来自东方的俗语,但他是谁?

他是个西班牙人,是美洲殖民者,杀人抢劫的强盗行为,他再懂不过了。

这时身旁武装护工队的队长佩雷斯对菲德尔说道:“老板,我看他们人可不少,十天后他们如果不答应,那咱们真的要和他们打?”

“怎么,你怕了?”

菲德尔看向佩雷斯,言语之中有着轻蔑。

“不,我并不怕,只是我觉得一切都应该谨慎。”

佩雷斯摇了摇头,道。

“呵呵,是该谨慎,但他们还不够格。”

“虽然他们看起来人数不少,但是别忘了,两百多年前,咱们的祖先仅凭几百人,就灭亡了数千万人口的阿兹特克帝国!”

“而现在,咱们两百个人,两百条枪,难道还打不过一群猴子?”

“一群未开化的猴子,如何与掌握着文明的我们相抗衡?”

菲德尔说着,他的神情之中带着倨傲。

两百多年前,盘踞在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,人口数千万,势力庞大。

但终究不还是被他们西班牙人毁灭了?

阿兹特克帝国的后裔如今只是他种植园中的奴隶罢了。

数百人征服一个帝国,这是何等宏伟的功绩?!

虽然菲德尔知道,朱昭煜和印第安人不一样,但他仍然打心眼里认为,什么东方人也好,印第安人也好,都长得一样,都只是一样的未开化的猴子。

不足为惧。

..... .... ......

大明村落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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