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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手指缠裹着粗布衣带,灵巧又熟练。

其实他的手指非常漂亮,纤细俊秀,像青竹一般骨节嶙峋,只是上面有许多疤痕。

是一双伤痕累累的手。

她偷偷抬眼瞧他,刚刚她听见那人称呼他“魔尊大人”,他就是她的玉鼎对不对?

“乖乖,人族小娘娘脸蛋蛋比魔尊大人还白,就是没有毛毛。”谢和身后那人又叽里咕噜说。

容卿不看都能感受到一双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,好没有礼貌。

她气得抬眼去瞪那人,竟看见谢和身后好大一只狗头!

真的是狗头,完全没有人相,就是黑黄色的杂毛毛狗脑袋,身子是人身,还穿着土黄色的粗布衣衫,可四肢全是毛茸茸的狗爪子。

这、这是狗妖吗?

好怪。

容卿忙低下眼去,总盯着人瞧失礼,可是她又忍不住地偷偷扫那狗妖,狗妖直勾勾盯着她,脑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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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里所有观点都是个人观点,无需上纲上线。 4000字我大约要花费4-8个小时。忙起来更新速度很慢。凉了是凉了,既然有读者看,我就会写下去。各位可以先攒一攒。有些错误不是我不想改,发表十天就不能改了。 宋朝称母亲为姐姐,那称姐姐肯定不能是姐姐了...还有称呼皇帝为官家等等。所以不较真了。否则我写着费劲,各位读着也容易乱。后面有几章把金陵城写成了扬州城。景王府和新都城都在金陵城。
修仙 连载 148万字